​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税预扣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8 17:45 点击率:2

尊敬的小澜用户,你好
鉴于近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2025年10月1日起,自然人从平台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将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式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请知悉!
相关参考政策文件:
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1472/content.html


参考2:《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86991.htm



小澜众包运营团队
2025年9月